Page 42 - No.23 關照季刊 Aug 2025_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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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2025
精神上的虐待到底該如何證明?對於一位小二的男童來說,該如何做?
此案例的精神虐待通常會伴隨著肢體的虐待,因而建議:
( 一 ) 提高身邊與孩童接觸的成人對於兒虐風險的敏感度並通報。如:
社區鄰居、醫師從歷史事件或病史懷疑兒虐事件的發生時,可使用衛
福部提供的〈疑似兒少虐待及疏忽之簡易篩檢〉量表作參考;學校老
師注意孩子身體上的外傷及情緒樣態是否與往常不同等。
( 二 ) 直接使用通報的管道:撥打 113、110、各縣市主管機關或當地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做驗傷取證,也可使用網站通報:社會
安全網 - 關懷 e 起來 https://ecare.mohw.gov.tw/)
( 三 ) 精進並落實社工訪視調查機制
接獲通報後的調查階段,應先已蒐集兒少說法為主,再輔以重要他
人或網絡人員的說法為輔,最後再與施虐者會談比對 ( 游美貴主編,
2023)。故調查訪視除了家訪之外,必要時社工會依自行專業判斷是否
加入訪視其他重要他人。以上述案例為例,訪視左右鄰居是有其必要
性,且其證詞可能會被法院或相關機構所採納,但其效力會取決於證
詞的內容與可信度。然因法律程序中,通常鄰居證詞會被視為間接證
據,倘若有其他相關性證據輔佐,如學校老師的觀察、目擊者的證詞
等,這時左右鄰居的證詞可提升證明該男童有實際遭受不當對待的事
實,也協助處理之社工人員勾勒該男童受暴的輪廓、評估資料收集的
完整性與後續處遇計畫的擬定,這其中也包括了安置計畫的擬定。
( 四 ) 增加社工與保育員、心理師等跨專業合作加入安置現場
在安置現場有時會出現多位專業人員及資源運用之延展使用及分工,
例如 : 保育員及生活輔導員是安置兒少之核心照顧者,需要二十四小時
輪班待命陪伴他們緊密相處…,其實最了解孩子們的日常及心理狀況,
然無權限轉介心理諮商資源協助孩子們。而社工主要工作在於個案管
理及服務,並視各種不同之個案狀況做評估及處遇以利相關資源做為
協助,平常案務量極大未能一一關照孩子們的心理狀態,除非特殊或
較大心理議題方會轉介諮商資源。諮商心理師在台灣地區之安置機構
場域中多為外聘資源。而專任輔導教師在安置個案進入校園前、中、
後三個階段的輔導工作之串聯協助與整合,更需具生態系統之合作觀。
希望在安置現場可以從各面向並以兒少最佳利益之跨專業合作,建立
「合作流程」方向作共同努力。
( 五 ) 安置兒少同時提供維持心理健康與因應童年逆境的韌性培養訓練
機制
陳毓文(2008)的文獻指出,高達 45% 安置兒少具有輕、重度不等的
憂鬱情緒。因此,安置兒少的適應問題及心理健康相較於一般兒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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