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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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了被收缴人提出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前提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责任。被收缴人提出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前
提条件和原《办法》相同,即申请鉴定的货币应当是被收缴的货币,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为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鉴定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如被收缴人因故不能或不便直接申请,根据《办法》第六条,金融机构有协助被收缴人向鉴
定单位提出鉴定申请的义务,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被委托人除提供被收缴人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
身份证明及被收缴人委托证明。从便利被收缴人、提高鉴定工作效率出发,被收缴人可以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向鉴定单位表达申请意愿,并提供收缴单位名称、收缴日期、假币收缴凭证编号等,以便于鉴定单位向收缴单位了
解情况,同时确定被收缴人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受理要求,以减少被收缴人往返鉴定单位的次数。开通电子政务网上
办理鉴定业务的单位,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理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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