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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米支持政策的演变路径和特点研究



              政策的目的是确保米价稳定”,但是,2004 年修订                         农业经营主体予以扶持。1970 年,日本储备米高
              后的《粮食法》把大米流通和价格形成完全剥离                             达 720 万吨,1974 年下降到了 62 万吨。之后,储
              开,造成米价持续下跌的趋势始终未能得到改变。                            备米再次出现增加,但是日本政府果断地加强了
                                                                对未完成指标地区的处罚力度,并于 1978 年进一
                                                                步提升了转耕补贴金额,情况得到好转(如图 1
                                                                所示)。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日本大米管制越来越背
                                                                                                       ①
                                                                离供销现状。1990 年,日本计划外流通米 已经占
                                                                到了大米流通总量的 30%,继续维持管制已变得
                                                                不再现实。按照《粮食法》相关规定,日本大米
                                                                经营主体不能自由地把自己生产的大米销售给消
                                                                费者,也不能进行加工,超市、便利店也不允许
                                                                自由销售大米。这不仅严重限制了大米生产者和
                                                 (1985=100)     批发环节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合理的市场行为,也
                图 2  日本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与 CPI 变化                   损害了消费者利益。1993 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
                  资料来源:農林水産省 . 平成 30 年版農業物                      圭回合谈判中,日本承诺开放部分大米市场,为
              価統計調査 [A]. 東京 : 農林統計協会 .2019 年;総務                 确保国际贸易协定与国内法的统一,不得不着手
              省 . 平成 30 年版消費者物価指数 [A]. 東京 : 日本統計                修改《粮食法》。
              協会,東京官書普,2019 年 .                                     (二)选择式限产政策的主要特点
                                                                     1994 年日本政府基于大米产业发展现状,制
                  二、《粮食法》时期的大米支持政策
                                                                定颁布了《粮食供法》,并于 1995 年 11 月 1 日
                 (一)《粮食法》时期的大米支持政策——由限                          正式施行。该法放宽了对日本大米流通的管制,
              产到转耕的转变                                           目的在于促进大米流通的市场化。《粮食法》出

                  日本大米限产政策始于 1970 年,直到 1995                     台后,日本政府曾在内部对是否采取自愿方式执
              年《粮食管理法》被废除,正式出台《粮食法》,                            行限产政策,即选择式限产政策进行过讨论,但
              这一政策始终缺乏法律依据,完全是依靠强制性                             是,最终还是决定继续实施强制性限产政策。这
              的行政命令予以实施。日本政府一方面对履行完                             主要是因为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重新出现的大米
              全休耕的农民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另一方                             过剩问题。当然,也有部分学者指出:日本政府
              面对没有达到限产目标的地区实施处罚。处罚方                             要想实现提高政府计划流通米的比例,同时又要
              式不仅要增加下一年度的限产面积指标,还要削                             调节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只能实行强制性限产
              减财政项目。1973 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引起                          政策   [4][5] 。
              了全球粮食危机,美国禁止大豆出口,使得日本                                  2002 年 12 月,农林水产省颁布《大米政策改
              政府不得不重新开始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农业政                             革大纲》,明确改革大米支持政策。2004 年 4 月施
              策目标转向提高粮食自给率,并将之前完全休耕                             行修订后的《粮食法》,废除了计划流通米与计划
              和植树造林的限产方式转变为利用水田改种小麦、                            外流通米的双轨制,采取选择式限产政策。其主
                                                                                [6]
              大豆和饲料作物等的转耕方式。日本取消了对完                             要特点归纳如下 :
              全休耕的财政补贴,取而代之是扶持实施转耕和                                  1. 限产指标由面积指标改为产量指标,即由
              通过集中连片、轮作等方式提升稻田使用效率的                             消极方式转向积极方式。


                  ①  1969 年日本为缩小粮食管理的财政赤字在流通环节采取了政府计划流通米和计划外流通米双轨制,其中自由流通米是指农
              业协同组合从农户收购来的大米之中,不通过政府直接销售给批发商的大米。


                                                                                      日本研究·2020 年第 2 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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