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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米支持政策的演变路径和特点研究
2. 扶持配合限产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新规 算的供需数量,以农民、农业协同组合、粮食经
定,米价下跌时,政府对参与限产的农业经营主 销商为主实现‘按需生产’,并由中央政府、地方
体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对不参与限产政策的农 政府和农民组织合作施行”。原本实行的选择式限
业经营主体则不提供任何扶持,由其自己承担损 产政策是日本大米政策改革第二阶段的主要目标,
失。因此,新政策虽然表述为“选择式限产政 并计划于 2007 年开始实施。然而,由于自民党与
策”,实际上由于不参与限产政策的农业经营主体 民主党政权更替导致进度受到影响,直至 2012 年
①
无法获得“认定农业者” 资格,所以并不是真正 才重新启动。2013 年,农林水产省提出了《农林
意义上的“自由选择”。 水产业创造地域活力计划》,包括:加快骨干农业
3. 由鼓励转耕调整为支援产地建设。之前的 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逐渐废除大米直接补贴
转耕政策规定各类转耕农作物都要按全国统一补 和米价变动补贴;废除大米限产政策,鼓励增产
贴标准,由政府按照根据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播种 小麦、饲料米等战略性作物;设立日本特色直接
面积发放补贴。新政策则赋予了市町村基层政府 支付补贴体系,减轻规模化经营主体负担。
更大的权限,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表 1 是 2004 年以后日本大米供需调节状况。
本地区补贴标准,并且自主决定是否实施。佐伯 日本大米生产数量目标由主粮大米的需求量决
尚美(2009)将此政策定义为“限产政策中的地 定,各都道府县获得生产指标则由当年预测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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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分权” 。 数量和前一年分配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决定。随着
4. 实施以骨干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的稳定经 目标数量的下降,大米实际生产量也在逐年减少,
营政策。2007 年,由于米价出现大幅下跌,选择 2015 年起的三年间,日本大米实际播种面积都是
式限产倒退回了强制性限产。直到 2010 年开始实 负增长。由此说明以农民和农协等农民组织为实
②
行“大米农户收入补偿制度” 之后,选择式限产 施主体参加限产政策效果较好,政府可不用直接
政策才真正得到施行。然而,随着日本民主党和 设定全国目标大米产量,其成功的重要原因被认
③
自民党政权更替,政府取消了转耕补贴等产地建 为是用“搞活水田使用直接支付补贴” 替代了
④
设支援补贴,引入了以配合限产为前提条件的收 “大米直接支付补贴制度” 。
入补偿制度。 表 1 日本主粮大米的供需情况
三、安倍政权的大米支持政策
2012 年底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再次上台后实
施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政策,被称为“安倍经济
学”, 在农业领域,将已实施两年的“户别收入补
贴制度”调整为“经营收入安定政策”,并从第二
年改革了部分内容。农林水产省解释为“不再依
赖行政手段分配目标生产数量,而是根据国家测
① 基于《促进强化农业经营基础法》相关规定,提交的农业经营改善规划获得市町村政府批准的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批准
的认定农业者可以优先获得金融、财政支持。
② “米戸別所得補償制度”,是指以参与大米限产制度为前提条件,给予直接支付补贴的支持政策。补贴标准以每 0.1公顷计算,
主粮大米 1.5 万日元,加工大米 2 万日元,米粉大米 8 万日元。民主党上台后更名为“经营所得稳定政策”,2018 年废止。
③ “水田活用の直接支払い交付金”,是指为提升食物自给率,以销售农户或者集落营农为目标对象,对其使用稻田开展饲料米、
小麦、大豆等战略作物生产的给予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以每 0.1 公顷计算,小麦、大豆和饲料作物 3.5 万日元,WCS 米 8.0 万日元,
加工米 2.0 万日元。
④ “米の直接支払い交付金”,是指对于参与减产政策的销售农户和集落营农组织给予的直接支付补贴制度。2018 年废止。
4 日本研究·2020 年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