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台電台南區處-參獎申請書_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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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在地好厝邊
B.改進作法及執行效益
經過流程簡化,用戶已可於受理櫃檯隨辦隨取或者透過電話或線上
申請,經核對為本人無誤後即可由本處協助寄達,取件天數足足減
少2天以上,大幅縮短用戶等候時間達66.6%,106年共辦理1,037
件,相當於減少用戶等候時間2,074天(2天*1,037件)。
改善前
核算課 郵寄用戶/
櫃檯受理 需3天
開立證明 通知領取
改善後
櫃檯 當日取件 1天
受理/開立
圖2-68 簡化「用電/繳費證明開立」前後流程圖
2,074
省下 天
66.6%
縮短等候時間 (2天*1,037件)
106 年執行績效
(2)簡化「表燈增設申請作業」流程
A.問題背景
以往民眾申請單相表燈增設案件,必須先經過人員現場勘查,再於
費用查定後完成繳費及申報竣工,才能進行最後送電程序,流程需
耗時4個工作天。
B.改進作法及執行效益
經過流程簡化,於案件受理當日便可立即完成費用查定、繳費及申
報竣工程序,並授權檢驗人員於次日送電時併同現場勘查一次進行
,加快供電速度,縮短送電作業時間達50%,同時可省去1次現勘的
人力出勤,有助提升人員工作效率,106年共執行825件,相當於減
少用戶等候送電時間1,650天(2天*825件),減少825次的人力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