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台電台南區處-參獎申請書_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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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績效 構面三 服務量能 貳 58
(一)內部作業簡化
2.簡化審核作業程序
改善前 受 理 現勘/查定 繳費/報竣 送 電 需4天
改善後
受理/查定/ 現勘/送電 2天
繳費/報竣
圖2-69c簡化「表燈增設申請作業」前後流程圖
1,650
省下 天
縮短送電作業時間 50% (2天*825件)
106 年執行績效
最便民
(3)簡化「申請補發電子發票原載具號碼」流程
A.問題背景
本公司自加入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的行列以來,常有用戶反映因收
據遺失,以致無法順利兌領獎。由於載具號碼具有唯一識別性,因
此原申請補發作業必須先經業務處核可,本處再另行通知用戶領取
,至少耗時3天以上,增加用戶等待時間及行政作業成本。
B.改進作法及執行效益
經過流程簡化,現已授權由區處自行補發,大幅縮短等候時間達
66.6%,但補發對象仍僅限於申辦代繳電費用戶,為嘉惠更多對象
,本處領先全臺各區處,即便持單臨櫃繳費的用戶遺失收據,也一
併協助補發,106年共協助用戶申請補發287件,共計減少用戶等候
574天。
改善前 臨櫃掃描 業務處回傳 通知領取/
申請書給業務處 原載具號碼 郵寄用戶 需3天
改善後
臨櫃受理/ 當日取件 1天
補發載具
圖2-70 簡化「補發原載具」前後流程圖 減少用戶等候
66.6% 574 天
縮短等候時間達
106 年執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