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台電台南區處-參獎申請書_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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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在地好厝邊






                                          (4)簡化「太陽光電申請」流程


                   A.問題背景


                     凡太陽光電申請案,原審核流程需經「營業部門」、「規劃部門」

                     、「單位主管」共三階段9位經辦/主管核章,由於單位主管常有

                     出席會議的需求,在公文無法及時處理情形下,也間接影響審核

                     進度。


                    B.改進作法及執行效益

                      經流程簡化後已由單位主管直接授權,省去一道關卡,僅需經手

                      6位專責經辦及主管審核,核章程序減少33.3%,約可省下一天

                      的作業時間,行政效率大幅提升,以106年受理653件太陽光電

                      申請案計算,共節省653天的作業天數。





                       改善前


                                                                                   經辦          主管


                                                                                   9位經辦/主管核章
                        改善後


                                                                               經辦          主管
                                                                   授權

                                                                               6位經辦/主管核章


                               圖2-71   簡化「太陽光電申請」核章流程圖





                                                               33.3%



                                                                                  節省
                                                                                653     天

                                                        核  章  程  序  減  少

                                                  106 年執行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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