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台電台南區處-參獎申請書_106.12.29
P. 86
59 在地好厝邊
(4)簡化「太陽光電申請」流程
A.問題背景
凡太陽光電申請案,原審核流程需經「營業部門」、「規劃部門」
、「單位主管」共三階段9位經辦/主管核章,由於單位主管常有
出席會議的需求,在公文無法及時處理情形下,也間接影響審核
進度。
B.改進作法及執行效益
經流程簡化後已由單位主管直接授權,省去一道關卡,僅需經手
6位專責經辦及主管審核,核章程序減少33.3%,約可省下一天
的作業時間,行政效率大幅提升,以106年受理653件太陽光電
申請案計算,共節省653天的作業天數。
改善前
經辦 主管
9位經辦/主管核章
改善後
經辦 主管
授權
6位經辦/主管核章
圖2-71 簡化「太陽光電申請」核章流程圖
33.3%
節省
653 天
核 章 程 序 減 少
106 年執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