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兴城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税务文化建设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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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纳税人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


                 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 36


                 个月内不能更改计税办法。对于这些纳税人来说,由于增值税是


                 价外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因此税负略有下降。以计税销售收


                 入 100 万元为例,应纳营业税=100×5%=5 万元,应纳增值税=100


                 ÷(1+5%)×5%=4.76 万元。应纳税额减少 0.24 万元,税负下

                 降 4.8 个百分点。


                       二、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化分析


                       在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中,建筑方式分两种,一种是以总承


                 包方式施工,另一种是以甲供材方式施工。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


                 总承包企业受房地产企业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采


                 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甲供材是指由房地产企业提供部


                 分材料,工程由承包方施工。


                       就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从适用税率看,“营


                 改增”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11%,原来营业税适用税率为 5%。11%

                 与 5%比较,貌似提高很多,但营业税是按计税销售收入的全额


                 征税,没有任何扣除项目,不论企业规模大小、计税销售收入高


                 低,税负也就是税率都是 5%,是固定不变的;而增值税是按计


                 税销售收入的差额征税,税负高低取决于增值额大小,与企业计


                 税销售收入、取得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进项税额”)


                 密不可分,税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但不同企业税负可能不同,


                 即使是同一企业的同一开发项目,由于采用不同的施工方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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