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管理規約第三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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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收 據
第一聯 區分所有權人收執
茲依據「優境社區管理規約」之『管理委員輪值辦法」第三條規定,收繳
社區(A/B/C____) ______號區分所有權人__________先生/小姐「公共基金」
新台幣 3600 元代替擔任第○屆輪值管理委員之義務,無訛。
此據
優境社區第○屆管理委員會
簽收人:〈財委〉 (簽章)
主 委: (簽章) (大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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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據
第二聯 管理委員會留存
茲依據「優境社區管理規約」之『管理委員輪值辦法」第三條規定,收繳
社區(A/B/C____) ______號區分所有權人__________先生/小姐「公共基金」
新台幣 3600 元代替擔任第○屆輪值管理委員之義務,無訛。
此據
優境社區第○屆管理委員會
簽收人:〈財委〉 (簽章)
主 委: (簽章) (大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28 優境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