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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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说明培训项目的举办机构、
项目名称、学习期限和费用等,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且费用
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只能公费参加中国交建、公
司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调训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向所出资企业转嫁培
训费用,不得报销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出国(境)培训应严格
执行国家有关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
要的国(境)外培训。
第五章 业务招待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负责人为企业生产
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
人员的活动。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
活动等。
商务招待是指招待商业往来客户、合资合作方的活动。
外事招待是指招待国(境)外商业往来客户、合资合作方的
活动。商务和外事招待主要包括宴请和赠送纪念品。除商务
和外事招待以外的招待活动均视为其他公务招待。其他公务
招待可以安排工作餐,不得赠送纪念品。
第三十条 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商务和外事招待,宴请标
准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 600 元。宴请标准分为三档,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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