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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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說:“什麼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證據來得重要,其實,這個案子我早已胸有
成竹了,可是咱們還是應當把要查明的情況弄個清楚。”
我說:“福爾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剛才你所說的那些細節,你自己也不見得象
你假裝的那樣有把握吧。”
“我的話絕對沒錯。"他回答說,“一到那裡,我首先便看到在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
車輪的痕跡。由於昨晚下雨以前,一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這個深深輪跡的馬車
一定是在夜間到那裡的。除此以外,還有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個蹄印比其它三個都
要清楚得多,這就說明那只蹄鐵是新換的。這輛車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後到那裡的,同
時根據葛萊森所說,整個早晨又沒有車輛來過,由此可見,這輛馬車一定是昨天夜間
在那裡停留過;因此,也就正是這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空房那裡去的。”
“這看來好象很簡單,"我說,“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樣知道的呢?”
“唔,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上知道。計算方法雖然很簡
單,但是現在我一步步地教給你也沒有什麼用處。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的塵
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的距離的。接著我又發現了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
法。大凡人在牆壁上寫字的時候,很自然會寫在和視線相 平行的地方。現在壁上的
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簡直就象兒戲一樣的簡單。”
“至於他的年齡呢?"我又問道。
“好的,假若一個人能夠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小
花園裡的甬道上就有那樣寬的一個水窪,他分明是一步邁過去的,而皮靴子卻是繞著
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面邁過去的。這絲毫沒有什麼神秘的地方。我只不過是把我
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觀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罷了。你還有什
麼不解的地方嗎?”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煙呢?"我又提醒他說。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血寫的。我用放大鏡看出寫字時有些牆粉被刮了下
來。如果這個人指甲修剪過,決不會是這樣的。我還從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煙
灰,它的顏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狀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煙灰才是這樣。我曾經專門研究
過雪茄煙灰。事實上,我還寫過這方面的專題論文呢。我可以誇口,無論什麼名牌的
雪茄或紙煙的煙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識別出來。正是在這些細微末節的地方,
一個幹練的偵探才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還有那個紅臉的問題呢?"我又問道。
“啊,那就是一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了,然而我確信我是正確的。在這個案件的目前情
況下,你暫且不要問我這個問題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額說:“我真有點暈頭轉向了,愈想愈覺得神秘莫測。比如說,如果
真是兩個人的話,那麼這兩個人究竟怎樣進入空屋去的?送他們去的車夫又怎麼樣
了?一個人怎能迫使另一個人服毒的?血又是從哪裡來的?這案子既然不是圖財害
命,兇手的目的又是什麼?女人的戒指又是從哪兒來的?最要緊的是,兇手在逃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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