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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學儒 高普考行政專班 7/16 全新開課 04-22290111
無償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擴建-營運-移轉(ROT,Reconstruction-Operate-Transfer):是指行政機關興建設施
後可透過有償或者無償的方式租借給私人進行擴建,再委由私人進行營運管理,
例如臺北華山創意園區。
興建-擁有-營運(BOO, Build-Own-Operate):是指公共基礎設施之設計、興建、
營運與資金調度權全部都委由私人完成,但是建設與營運期間屆滿後,並不將所
有權移交給行政的類型。例如我國「促參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為配合
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
即包括此一類型。
民間融資提案(PFI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係指政府與民間機構間以長期契約方式約定,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資
產,於營運期間政府再向民間機構購買符合約定品質公共服務,並給付相對費用,
如橋樑與污水下水道的服務。
「中立倫理」(The Ethics of Neutrality):
所謂「中立倫理」係指行政人員僅係執行政策的工具,他乃在執行上司的命令和所
服務的機關和政府的政策。因此,行政人員「不」被預期行使本身(個人)獨立的
道德判斷,而僅在反應所施行的命令與政策的觀點。
「結構倫理」(The Ethics of Structure):
結構倫理係指決策的成敗應由組織(包括政府)而非個人負起全部的責任。此種觀
點來自組織中的決定多由許多人以不同方式所作成的貢獻,如何評價,即為倫理
困境的「多手問題」,但整體結果仍應由組織而非個人負起責任。
「組織倫理」(The Organization Ethic)
係指將組織忠誠和團隊立場置於個人意識之上的觀點,這種以組織忠誠為重的倫
理觀點,有時會危害了公共利益的實現,屬於行政倫理困境之一。
「多手」(Many Hands)與「髒手」(Dirty Hands)
多手是指一個組織(尤其是大型組織)的諸多單位不能就其行動負起個別責任,
將自己視為整體運作的一小部分,那麼由誰來承擔政策運作之全部責任,此乃變
成行政倫理與責任的另一主題。
髒手乃是指一件事情的處理,往往會透過某個單位或個人的不義之手才能圓滿成
功,導致一個組織或人員在公共生活中發生不符倫理的行為,而為有效的實現組
織目標,遂將此種「不道德行為予以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