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新約導讀–以弗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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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他們生活中的巨大改變。保羅使用光明與黑暗的象徵,再次
引入「從前─如今」的對比架構,將注意力集中在信徒所經歷的
主權轉移上。他們從前屬於黑暗的轄制,但如今,因為他們與主
有新的關係,他們屬於光明的領域。
保羅在這裡提到的,不是他們所處的環境或他們和其餘人類生
活的範圍,而是說他們自己從前就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
面是光明的」。當他們悔改歸正了,從黑暗變為光明的乃是他們
的生活,而不是他們所處的環境。這個改變乃是發生在「主裡
面」,基督造成這決定性的差異,藉著與基督聯合,信徒已經進
入新的國度,並且變成了光。
從正面來看這個改變的含意,信徒的行為必須符合他們的新身
分。保羅提及三個美德:良善、公義、誠實,這三種被形容為
「光明所結的果子」,與「暗昧無益的事」形成強烈對比。光明
的果子─良善、公義與誠實,都是神創造的結果,保羅訓勉信徒
「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就是提醒讀者自己應當彰顯出
基督徒的這些美德。保羅並提出,信徒積極應當作的,就是「察
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而以基督為中心的教導是信徒衡量的標
準,身為基督的肢體,他們必須在集體與個人兩方面都成長,他
們的目標是要在所有環境中討神喜悅。這也回應彌迦書 6:8 所提
示的,世人所當行的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
的神同行。」
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不但必須在生活上結出光明的果子,
也不可有分於暗昧無益的行為。保羅在之前已經警告信徒,不要
與不順服的外邦人同夥(v7),這並不是禁止他們與外邦人有任何
接觸或交往,而是吩咐信徒不要有分於他們的淫亂,現在,保羅
又提及不要在他們的惡行上與他們同行,信徒反而要把這種事揭
發出來,「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信徒應當這麼做的理由,是那
些暗昧的行為是如此可憎,「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更不用說
去行了。
保羅並說,信徒暴露他人的惡行有雙重好處,首先,「凡事受
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能顯明真相總是好的,黑暗將惡事
醜陋的真像隱藏起來;光明使人看得清楚,使邪惡無所遁形。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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