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89
嘉兴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
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
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入学安置办
法和入学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嘉兴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试
行)”(见《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
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国
家级、省级和市级)和高级人才。
第三条 人才子女可按以下途径入读幼儿园
1.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属地
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无障碍入读公办幼儿园;
2.省级高端人才子女,不论户籍,根据其居住地(租住地),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幼儿
园;
3.市级高端人才和高级人才子女,不论户籍,根据其居住地
(租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读公
益普惠性幼儿园。
第四条 人才子女可按以下途径入读义务教育段学校
1.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