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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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

                 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


                 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入学安置办

                 法和入学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嘉兴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试

                 行)”(见《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


                 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国

                 家级、省级和市级)和高级人才。


                       第三条 人才子女可按以下途径入读幼儿园

                       1.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属地


                 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无障碍入读公办幼儿园;

                       2.省级高端人才子女,不论户籍,根据其居住地(租住地),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幼儿

                 园;


                       3.市级高端人才和高级人才子女,不论户籍,根据其居住地

                 (租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读公


                 益普惠性幼儿园。

                       第四条 人才子女可按以下途径入读义务教育段学校


                       1.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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