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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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级高端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100 平方
米;租房补贴不超过 4 万元/年,最多 10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60
万元。
(四)高级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80 平方米;租
房补贴不超过 3 万元/年,最多 10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35 万元。
(五)基础人才 A 类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50 平方米;
租房补贴不超过 1.2 万元/年,最多 3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15 万元。
(六)基础人才 B 类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30 平方米;
对其中 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发放货币补贴,具体
为租房补贴不超过 0.6 万元/年,最多 3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5 万
元。
第十八条 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在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已享
受的货币补贴。
第十九条 人才层次提升后,可申请同步提升租住人才安居住
房标准;领取租房补贴的,可申请下季度按新标准发放;已领取购
房补贴的,可以申请增发购房补贴差额。
第五章 申请程序和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 依托人才安居住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人才
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等政务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
息、补贴信息、安居状况等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