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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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级高端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100 平方

                 米;租房补贴不超过 4 万元/年,最多 10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60


                 万元。

                       (四)高级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80 平方米;租


                 房补贴不超过 3 万元/年,最多 10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35 万元。

                       (五)基础人才 A 类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50 平方米;


                 租房补贴不超过 1.2 万元/年,最多 3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15 万元。

                       (六)基础人才 B 类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标准不超过 30 平方米;


                 对其中 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发放货币补贴,具体

                 为租房补贴不超过 0.6 万元/年,最多 3 年;购房补贴不低于 5 万


                 元。

                       第十八条 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在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已享

                 受的货币补贴。


                       第十九条 人才层次提升后,可申请同步提升租住人才安居住

                 房标准;领取租房补贴的,可申请下季度按新标准发放;已领取购


                 房补贴的,可以申请增发购房补贴差额。





                                          第五章 申请程序和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 依托人才安居住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人才


                 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等政务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

                 息、补贴信息、安居状况等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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