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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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中长期和年度需求,牵头制定市本级人才安居住房中长期规划
并提出市本级人才安居住房年度建设方案,提交市人才安居工作联
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牵头抓好落实;负责提出全市人才安居住房建
设、装修标准等指导性意见;负责牵头对全市人才安居住房的筹集、
建设、装修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列席单位制定本区域人才安居
住房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建设方案进行指导。
(三)市财政局负责市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贴息资金、购房补
贴和租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
(四)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市本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计
划。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把市本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项目年度
用地保障计划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负责市本级人才相
关不动产信息查询。
(六)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按照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根据市本级人才安居住房
中长期规划和市本级人才安居住房年度建设方案,负责本区域人才
安居住房规划、筹集(新建、配建、租购等)、装修、分配、监督
和管理等工作,并落实相关条线部门向市建委、市人力社保局报备;
负责制定本地人才安居住房筹集(新建、配建、租购等)政策、建
设标准等;负责对本区域内人才安居保障的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和
落实分配;负责落实人才安居保障相关资金。
(七)嘉实集团(市人才公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