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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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

                 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嘉兴市“十三五”人才


                 发展规划》《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

                 见》(嘉委发〔2017〕4 号)《嘉兴市“58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


                 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安居主要是指政府提供资金或优惠政策,为我市


                 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人才安居主要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


                 物配置包括提供可租赁人才安居住房,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

                 房补贴。


                       第四条 人才安居坚持“统筹兼顾、形式多样、自主选择、优

                 质服务”的原则,主动适应各类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分层级、多


                 渠道实施保障。





                                          第二章 工作机制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建立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


                 审议、决策和部署全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联

                 席会议牵头单位,负责人才安居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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