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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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



                                                     第一意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


                 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 25 号)精神,深入推进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

                 小组)是本办法的实施机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


                 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下设“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

                 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专项办),作为工作小组的


                 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浙江发展战略目


                 标,从 2009 年起,主要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和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

                 台、“六个一批”创新载体﹑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


                 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

                 园等各类园区,用 5-10 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 100-200 名左右海


                 外高层次人才来浙江创业创新。

                       第四条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紧扣发展,突出重点。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重点引进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


                 重点领域所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强调能力,注重业绩。全面考察引进人才的学历、资历、


                 能力、业绩和潜力,重在引进能够带动新兴学科、攻克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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