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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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包括提出引才需求、推荐拟引进入


                 选、提供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全程代理有关特殊政策的落实

                 等。


                                             第三章 引才标准与程序

                       第九条 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55 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并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应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

                 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海外创业经验,

                 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我省紧缺急需的其他高层次创业人才。

                       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经专项办审批,在引才条件上可适


                 当放宽。

                       第十条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


                 物色引进人选,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牵头组织单位

                 提出申报。


                       第十一条 牵头组织单位按照有关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

                 提出初选名单报专项办。


                       第十二条 专项办组织专家对初选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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