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是一樣的道理。會當領導的人應該有這
樣的本領:所有部屬不見面不打招呼不會下
班。為什麼?有突發事件時,他怕你找不到
人。能做到這一點,你這個老闆就成功了。有
的老闆跟我講,自己永遠是公司最早到的人,
永遠是公司最晚離開的人。為什麼呢?那是他
自己的問題。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往下推,一個老闆能做到自
己走了,部屬還不走,那是不是就更高明了?
什麼事情都有度,適度才好。過分了就另有企
圖,老闆就是要防那些不走的人有什麼企圖。
因為那樣做太過分了,一個過分認真的人,經
常都是有不良企圖的-往往是那些“忠心耿
耿”的人最後出賣你,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