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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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權、信仰」,自然是後來人們的事。那時候的人,不管是
誰,都有權辱僧罵尼。
和尚在中國人當中自然是「少數派」。何況他們實在軟弱得沒
有資格成一個派。除了託託人,哀告哀告,抗議、請願,在當時是
行不通的,否則殺頭、毀寺,更快。
問題嚴重到如此,纔逼得弘一大師出關,纔一股腦兒插身於社
會。
他在致當時教育界首要──他的師友們的信中寫道:
孑民吾師、子淵、夷初、少卿諸居士道席:
昨有朋友來敝處,欣聞仁者已到杭州,從教育方面建設中國,
至為感佩。又聞孑師在青年會發表演說,對於出家人的行徑,有不
能滿意處(是個人印象上的不滿意)。
但仁者諸君對出家人情形,恐怕還不明白,將來整頓之時,或
可能有欠考慮,而鑄成大錯。因此,敝人想請各位另請僧眾二人為
整理委員,專責改革佛教,凡一切計劃、辦法、方案,皆與諸位商
酌而行,比較妥貼。
我提出的這兩位整理委員人選,願推薦當代名僧太虛、弘傘二
位法師擔任,這二人都是英年有為,有見識,有思想;而且他們還
出國到日本考察過,久有改革僧制的理想,因此這兩人任委員,也
最為適當。
至於將來實施步驟,統通請諸位與他倆協調。
對服務社會的一派僧侶(指創辦各種社會事業機構者:如學
校、醫院、孤兒院等等),應該如何提倡、鼓勵?對山林修道的一
派,應怎樣保護(這一派指專事修持的僧眾而言)?對既不服務社
會,又不能辦道修持的僧眾,應如何處理?對於「應酬的一派」
(趕經懺的和尚),又該如何辦理?對於受戒的資格,應如何嚴格
限制?這很多問題,都請諸位詳為商酌,妥貼辦理,以企佛門興
盛,佛法昌明,則功不唐捐了。這一辦法由浙江一省開始實施,然
後遍及全國,謹陳愚者一得之見,請惠賜接納……。
弘一 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