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1 - 兴游朝鲜 梁国兴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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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教传统,方丈一职一般上由僧团中戒腊最高或德高望重的长
老出任,但此后这些职位由政府任命。他们享有殖民政府的信任,
经常与寺院中的僧侣对立,爆发权力斗争。通常这些违命反抗的僧
侣会被驱逐出大寺院,被调派到农村深处的小寺院。
因此有一些人认为《寺刹令》剥夺了韩国佛教僧侣的寺庙拥有权,
最终将消灭所有韩国僧侣。这导致一些僧人试图与日本寺佛教宗派
建立总寺与末寺关系。
时至今日,学者们尚不确定殖民政府用什么标准从千余座寺院当中
选择30座成本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30座本寺在当时已经被公认
为朝鲜佛教的代表性寺院。传统上,朝鲜佛教没有这种的等级链,
本寺与其管辖教区内的末寺没有任何上下属的关系。当不同法脉传
承的寺院被强行结合在同一个教区时,经常会引起各方强烈反对,
导致本寺与末寺的派系冲突不断。这些派系斗争,在每次方丈选举
中暴露无遗。
有学者认为殖民政府的《寺刹令》具有两面三刀作用,意在防止朝
鲜佛教寺庙的衰落和保护韩国佛教的现状及保障佛教寺院的财产,
同时也让韩国佛教置于殖民政府的支配之下。朝鲜佛教制度化后,
可以整体划定朝鲜佛教徒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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