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游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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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事件研究法



                   事件研究法被廣泛應用在許多產業,特別是經濟學和金融學領域,該

                   方法常用於探究金融市場中特定事件對上市公司股票價值的統計學

                   影響。特定事件包括公司宣布收購股票、股票分割和股利發放等,這

                   些都是可能影響股東價值和市場解讀的重要信息。最早將事件研究法

                   引入學術界的學者可追溯到 Dolley (1933),該學者嘗試使用股票分割

                   作為事件日,分析對股價的影響。自此,許多學者在其基礎上進行了

                   改進和發展,其中 Brown and Warner (1980) 對統計方法進行了調

                   整,將異常報酬率應用於研究特定事件對公司股價的影響,而這些方


                   法至今仍被廣泛使用。

                        因 COVID-19 疫情導致許多產業受到嚴重的衝擊,近年來透過

                   事件研究法探討 COVID-19 對各產業影響的文獻有很多。如陳書

                   妤 (2021) 研究 2020 年 1 月 23 日中國武漢市發布將採取封鎖隔

                   離措施對保險類股之影響;陳亞筑 (2022) 及紀元豪 (2022) 則研究

                   台灣 2021 年 5 月 COVID-19 疫情爆發時,對電商類股和鋼鐵類股

                   的影響。其中與航運業相關的也有許多,例如馮柏睿 (2022) 發現


                   WHO 於 2020 年 3 月 11 日宣布“全球大流行”後,航運類股的收
                   益有顯著下降;Gavalas et al. (2022) 也指出,當 WHO 於 2020 年 1


                   月 30 日宣布 COVID-19 疫情屬於“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時,對

                   波羅的海乾散貨綜合指數 (Baltic Dry Index,以下簡稱 BDI) 產生了

                   顯著的負面影響,儘管這種影響在 4 至 5 天後有所恢復。然 WHO

                   於 2020 年 3 月 11 日宣布“全球大流行”時,BDI 的異常負報酬率

                   更為明顯。參考前揭文獻,本研究將採用被廣泛使用的事件研究法,分


                   析 COVID-19 對國內外貨櫃航商股價的影響。據我們所知,很少有

                   文獻同時比較國內外貨櫃航商股價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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