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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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写应聘登记表
应聘人员带本人简历及各种证件复印件来公司,填写③“应聘登记表”。“应
聘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五)初试
初试一般由部门经理主持,部门经理也可委托他人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面
试场所的布置,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面试结束后,主持人需填写④“面试
评价表”,并将其与应聘人员资料交至人力资源部。通过初试并不代表一定被公
司录用。
(六)复试
通过初试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复试,由部门经理决定。一般情况下,非部门
经理主持的初试,通过初试的面试者都应参加复试。复试原则上由部门经理主持,
一般不得委托他人。复试的程序与初试的程序相同。
(七)体检
应聘人员经甄选合格后,应到医院作录用体检。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应聘者合
格的体检报告后才可发出录用通知。
(八)录用
1、人力资源部向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发出⑤“录用通知书”。发出录用通
知时,附注报到须知。被录用者应在该通知书上签字以示接受。
2、应聘人员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 15 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
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三节 入职管理
一、入职流程
(一)报到
新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然后到工作岗位报到:
1、呈交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2、呈交 2 张一寸照片;
3、填写⑥“入职登记表”;
4、呈交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有关证件;
6、签订书面⑦“劳动合同”及⑧“劳动合同管理台账”签字确认签收;
7、签订⑨“保密协议”、⑩“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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