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9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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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式存在,被淹蓋於法律的國家主權理性之下,因此,制定法律以追求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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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種道德強制的「必須」,卻又是一種先驗性「匱乏」的「不可能」。」 這其

                   中參雜著兩難的情緒,但所幸的是由於兩者的特性不一樣也能達到相互制衡的效

                   果「藉由正義作為再現法律的(不)可能性之間的落差,使得法律有修正的空


                   間……正是這種錯置和延異的法律動作,得以使法律在論述的範疇中不斷修正而

                   趨於正義。」也因為「正義是單一性的、絕對的單數、永遠只有一個(來自絕對

                   他者);而法律卻是多元的、複數的、情境的,其追求正義的方法是無限的「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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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

                          事件走到最後,見到犯罪者所凸顯的社會問題,來自一個行動所引起的正

                   義情緒在法律和社會面前,鄭捷在偵訊時坦言從小就想要做大事,並問及自己是


                   否會被判死刑,無相關精神疾病紀錄,但因為想結束自己的生命,只是並沒有勇

                   氣。欲藉由發過的誓言來自我實踐,去求一字「死」用以了結痛苦的我命。爾後,

                   鄭捷弟弟也向警方表示眼中的哥哥是個有才華會寫小說的欽佩對象,完全想不到


                   他會犯下這麼大的罪狀。殺傷力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在捷運車廂裡引爆後造成 28

                   人死傷後,也出現有相繼想以鄭捷為榜樣的青年人或相關粉絲團的出現,後來被


                   迫關閉,因其仿效效應的後果也凸顯出潛藏的連環式隱憂問題與政府強制維持社

                   會秩序的表現。這樣的情況再再都顯示出社會結構下的問題可能是被強制力的外

                   表給壓抑下來,這樣的現象似乎也更能看見鄭捷的激進行徑在被命名為瘋狂的暴


                   力下,這樣的他被深刻的記得了,也是傅柯想探討的「真理及權力關係始終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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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懲罰機制的核心。」 這也是瘋狂被排斥出來的真相,又再次回到國家權力的

                   結構問題,而這也是傅柯要我們看見的正義下的暴力史跡象。

                          總結事發經過,行動引起正義,正義促使法律的決定,看見背後的國家「意

                   識形態國家機器」當中的教育制度來自其家庭與學校的關係往來,無意中也灌輸


                   199   賴俊雄(2005)。晚期解構主義,台北市:楊智,頁 62
                   200   賴俊雄(2005)。晚期解構主義,台北市:楊智,頁 61-62

                   201   賴俊雄(2005)。晚期解構主義,台北市:楊智,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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