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9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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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存在與時間 18),這種劃分只能引在的暗示存在與時間有關聯性。但這是海
德格所擯棄的實體的劃,他擯棄它並不是因為他不相信存在著非時間性或超時間
性的實體,無論是在海德格的世界裡,還是在高或低於海德格的世界裏,都不存
在著超時間性的上帝,如果存在的話就會出現存在於此在的永恆真理(存在與時
間 227)而現在的事實是,揭弊著存在者的歷史任務由有限的此在而非上帝來執
行。許多與海德格同時代的哲學家,如胡賽爾,曾假設在物理現實的第一場域和
心理現實的第二場域外,應有一個感知或是意義的第三場域,但海氏認為這一假
設和「同中世紀對天使的猜想一樣令人質疑」。非時間性的命題、意義和理論皆
不存在。這就是此在存在的所有方式,就像此在一樣有著歷史性和時間性,因此
海德格在這裏所使用的方類法正是他所擯棄的。假設我們看非哲學家語言,情形
也是一樣。在少數幾個段落中,海氏提出「為什麼我們不會同等程度地談論存在
和空間」關於這段敘述,他在其中的一段裏面寫道,普通詞彙涉及的空間多於時間
隱喻。 「|此在」本身就是詞彙。這一點自然是理所當然,因為空間性的也是時間
性的,否則就不可能存在」。那為甚麼時間是特殊的?有一種回答是,時間中生存有
着比在空間中生存更為深層的意義。誕生於一個具體的地點和一個具體的時刻,
這個地點和這個時刻都不是由它自己選擇的,假設我出生的地點決定了我以後的
教育和文化熏陶,比如説我的母語是英語或日語,那麼出生地就當然是重要的。但
我的出生地沒有多少內在的重要性。即使它會影響我早年受到的養育,但假設我
願意,我也可以通過旅行和學習來弱化它的影響,然而,我的出生時刻給我的影響
卻不能這麼輕易地被消除,如果我出生在 1800 年,我就不可能讀到《存在與時間》
這本書,假設人的最長壽命為一百一十五歲左右的話。我的出生日期限定了我在
時間中所處的位置,並因此限定了我所可能選擇的行動路徑,而我的出生地卻不可
能這樣對我在空間中的位置給予限制。人需要自身生存的空間。在完全靜止的狀
態中生活儘管可以想像,卻絕對不是惬意的。但是,愜意的生活不一定就要四處遊
歷。有人即使從未離開過自己出生的小鎮或村莊,也一樣可以活得很好。而生命則
需要活到一個足夠長的時間跨度。生活是由決定和活動組成的,完成這些的先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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