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3 - 6-16
P. 313

特     急


                                         海关总署文件










                                              署监发〔2020〕68 号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强化医疗物资出口监管的




                                                        通知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办公厅、政法司、


                  综合司、风险司、商检司、监管司、企管司、缉私局、科技司: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把医


                  疗物资出口质量关,总署决定在严格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加强

                  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署监发〔2020〕 61 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医疗物资监管的通知》(署监

                  发〔2020〕66 号)的基础上,全面强化医疗物资出口监管,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构建人类命运共

                  同体的高度,亲自推动疫情防控国际合作,明确表示为全球抗


                  疫提供尽可能多的物资保障,并对严格医疗物资质量监管作出

                  重要指示批示。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