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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高层管理人员,明确告知相关违法行为已
纳入企业信用记录,监督企业针对已发生问题进行规范改进,
并要求企业加强质量管控,
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生产,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如
实规范申报,确保单货一致。
五、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办公厅负责做好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舆情
监测,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开展出口不合格医疗物资查获
情事宣传报道。要继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不法企业形成有
力震慑。要及时报道海关查获的典型案件,积极宣传海关依法
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的情况,通过媒体曝光有关案件
信息。
六、加强联系协调配合
综合司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企管司要及时将海
关的查发情况反馈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各直属海关
要建立综合、政法部门牵头的涉检案件处置工作机制,会同风
险、监管、商检、缉私等部门,对相关案件实施快速处置。各
关要每日将查发和处置情况报总署监管司、风险司联系人管理
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