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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把全面强化医疗物资出口监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筑牢医疗物
资出口质量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更好
发挥医疗物资出口对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单证审核把关
对于出口《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
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公告 2020 年第 5 号,以下简称“公告”)所列医疗物资
(含“公告”后续调整所列,下同)的,100%下达单证审核
布控指令,实施单证审核。单证审核关员要严格按照布控指令
要求进行审单作业,对于单证审核作业发现异常的,100%下
达即决式布控查验指令。
三、强化现场查验监管
进一步提高出口医疗物资布控查验比例,特别关注出口至
重点国家的相关物资。对于现场无法判定或者企业提出异议的
送实验室检测,具体检测项目由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送实验室检测的,样品送直属海关技术中心。各关技术
中心对送检样品要应收尽收,及时开展检测;尚不具备能力的
检测项目,要及时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
由直属海关统筹解决。
四、依法严格后续处置
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或者以不合格
冒充合格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有关规定,责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