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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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考勤管理
4.1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各子公司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合
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若因工作需要,职工另行加班,须申报上级领导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考勤管理的具体条例详情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
4.2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工作日内须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
下午下班共计四次)。忘记打上班卡或打下班卡的,视为未打卡,根据规定处罚,特殊情
况除外。
4.3 迟到或早退1小时(含)以上,且无合理解释,按旷工处理。全年迟到(或早退)次
数累计达到30次;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
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无故缺勤1小时以上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缺勤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而未上班的;
4.4 公司所有人员调休、请病(伤)假、事假须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相关领导批准并
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同级别人员请假天数及逐级审批权限不同,具体参见考
勤管理制度。员工病(伤)假、事假的薪金计算方式详见本手册第三章薪酬福利。
4.5 特殊情况因故不能填写病(伤)假单,须于上班前或在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及时致电
其直接领导和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伤)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规
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和《诊断证明书》及病例等。
、
4.6 工伤及工伤医疗期:员工工伤及职业病的认定,须以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
证明文件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员工工
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