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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
在 1844年的修正工厂法颁布以前,上学证明书由男教师或女教
师在上面画一个十字来代替签字,并不是少见的现象,因为他们自己
也不会写字。
"我访问-所颁发这种证明书的学校,教师的无知使我非常惊奇,所以我问
他 z ‘先生,请问您识字吗7' 他的回答是 z ‘唉,认识→点点'。为了申辩,他又补充
一句:‘不管怎样,我总比我的学生强'。"
在拟定 1844年的法令的时候,工厂视察员揭发了这种叫做学校
的地方的丑事。但他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学校发的证明书在法律上是
完全有效的。他们努力的全部成果就是,从 1844年起,
"教师必须在上学证明书上亲笔填写数字,并且必须亲笔签上自己的姓
名,, (137) 。
苏格兰工厂视察员约翰·金凯德爵士谈到了他公务中类似的
经历。
"我们访问的第一所学校是由一个叫安·基林的夫人主办的。当我请她把
她的姓拼读出来时,她马上就出了错,她先说了一个C ,但马上改正说,她的姓
的第一个字母是Ko 然而,我查看她在上学证明书上的签字时,发现她的姓的
写法不一,她的笔迹说明她根本没有教书的能力。她自己也承认,她不会填写
名册…… 在另一所学校,我发现教室长 15 英尺宽 10英尺,里面有75 个儿童,
不知在叽叽喳喳讲些什么。,,(1 38)" 然而,儿童只得到上学证明书而受不到
教育的现象,不仅存在于这些受罪的地方。在许多有合格师资的学校,由于各
种年龄(从三岁起)的儿童乱哄哄地摆杂在一起,教师也几乎是白费力气。教师
(1 37) 伦纳德·霍纳《工厂视察员报告。 1855 年 10 月 31 日》第 18 、 19 页。
(1 38) 约翰·金凯德爵士《工厂视察员报告。 1858年 10 月 31 日》第 31 、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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