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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

在,正是不存在这种对立,才足以说明矿业立法为什么会如此拖延和
施展诡计。

        1840 年调查委员会揭露了骇人听闻、令人愤慨的事实,这在整
个欧洲成为一桩如此大的丑闻,以致议会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心,不得
不通过了 1842年的矿业法,这项法律仅限于禁止使用妇女和 10岁以
下的儿童从事井下劳动。

        以后, 1860年,制定了矿山视察法,规定矿山要受专门任命的国
家官员的检查,不许雇用 10岁至 12岁的儿童,除非他们持有学校的
证明或者按一定的时数上学。由于任命的视察员少得可笑,职权又很
小,加上其他一些下面将要详细叙述的原因,这项法令仍完全是一纸
空文。

       关于矿山的最近的蓝皮书门之一,是《矿山特别委员会的报
告。附证词。 1866 年7 月 23 日》。这是由下院议员组成的一个有全权
传呼和询问证人的委员会的作晶,是厚厚的一册对开本,其中报告
本身一共只有五行,内容是 z 委员会无话可说,还必须询问更多的
证人!

       询问证人的方式使人想起英国法庭的反问法,就是律师乱七
八糟地提出各种无耻的模棱两可的问题,力图弄得证人糊里糊涂,
然后对他的话加以歪曲。在这里,律师也就是议会询问人委员会的
委员,其中有矿主和矿山经营者 s 证人是矿工,大部分是煤矿工人。
这套滑稽戏最能说明资本的精神了,因此在这里不能不引述几段。
为了便于考察起见,我把调查的结果分类叙述。我记得,问题和回
答在英国蓝皮书中都编有号码,而这里所引用的都是煤矿工人的
证词。

       1.矿山中 10 岁以上少年的劳动。劳动,连同到矿山往返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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