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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庭教育理論之探討



                          2003~2014 各版本                                  2019 草案

                   1.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 1.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

                      之教育活動。                               解應盡職責及教養子女知能之教育


                                                           活動及服務。

                   2.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 2.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對父母或監

                      之教育活動。                               護人應盡義務及應享權益之教育活

                                                           動及服務。

                   3.兩性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 3.性別教育:指增進家庭成員有關性

                      之教育活動。                               別生理、情感、認知及社會知能之

                                                           教育活動及服務。


                   4.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 4.婚姻教育:指增進婚前及婚後關係

                      之教育活動。                               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5.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 5 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

                      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                          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

                      之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知                          其家人關係維繫及家庭生活管理知

                      能之教育活動。                              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5.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 6.家庭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


                      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                          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

                      動。

                   6.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指增 7.家庭及社會資源管理教育:指增進

                      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                          個人、家庭及社會資源之運用及管

                      理之教育活動。                              理之教育活動。

                   7.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 8.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

                      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                          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之教育活動。


                      重之教育活動。

                                                         9.情緒教育:指增進家人互動之情緒

                                                           覺察、表達及管理之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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