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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庭教育理論之探討
2003~2014 各版本 2019 草案
1.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 1.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
之教育活動。 解應盡職責及教養子女知能之教育
活動及服務。
2.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 2.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對父母或監
之教育活動。 護人應盡義務及應享權益之教育活
動及服務。
3.兩性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 3.性別教育:指增進家庭成員有關性
之教育活動。 別生理、情感、認知及社會知能之
教育活動及服務。
4.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 4.婚姻教育:指增進婚前及婚後關係
之教育活動。 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5.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 5 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
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 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
之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知 其家人關係維繫及家庭生活管理知
能之教育活動。 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5.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 6.家庭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
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 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
動。
6.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指增 7.家庭及社會資源管理教育:指增進
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 個人、家庭及社會資源之運用及管
理之教育活動。 理之教育活動。
7.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 8.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
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 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之教育活動。
重之教育活動。
9.情緒教育:指增進家人互動之情緒
覺察、表達及管理之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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