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管理規約第三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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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優境社區裝璜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條 注意建物之結構安全與社區整体美觀
一、為確保室內、外裝修不致於毀損本社區原有之公共設施及住屋品質,敬,
各住戶裝璜整修應聘請負責可靠之承包商為之。
二、室內裝修,頇通知管理室(室外頇經管理委員會同意), 並繳納善後保證
金 ( 保 證 金 具 保 額 度 為 工 程 費 百 分 之 十 , 如 未 達 標 準 額 , 具 保 額 數 最 少 伍 萬 元 ) ,
待完工後經檢查無破壞公共設施,且廢棄物亦清理完畢,即無息退還保證
金。
三、各住戶頇負擔承包商於裝修時所引起之結構毀損、設備毀損及任何意外事
件所造成之損失。
四、對講機、公共天線、防盜系等原始設計之水電管理,不可因室內裝璜而更
換位置或封閉以免影響日後之檢修工作。
五、本社區為一環境優雅的透天厝別墅,外觀型体與色澤不可因個人意識而私
自改變,亦不得加裝鐵窗,影響全体社區品味與價值。
六、本社區各戶外觀結購相同,二樓庭院造型優美,應自行美化、綠化,以提
升整體社區價值。全體住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蓋任何型式之遮雨蓬,亦不
得任意堆放雜物,影響社區美觀。
七、住戶五樓後陽台為洗衣晾衣處,加蓋遮雨蓬應力求全社區統一規格與材質,
不得改裝成其他用途之空間,以免妨礙整體觀瞻。
八、住戶五樓前陽台為觀景台,如需加裝遮雨蓬,長度不得超過 100 公分,並
沿屋頂斜面裝架,材質與規格應全社區統一;不得搭建帄台式或其它型式
與花色,加蓋前需向管委會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始可搭建。
第 二 條 室內外裝潢施工,需檢附室內外施工工程圖,辦妥裝潢申請登記後方可施工。
第三條 施工住戶請於裝修前三日至管理室辦理登記手續。
第 四 條 辦理施工申請工作天數最長以三個月為限約 90 個工作天,如頇延長施工需辦理延長
工 時 手 續 最 長 以 30 天 為 限 。
第 五 條 施工申請三天以內工作天完成者,免具保證金,但頇依規定申請辦理,(視工程情況
辦理)。
45 優境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