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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苏东水文集
1985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制( ) ①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城市企业的活力,提高广大职
工的责任心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在企业内部明确对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工业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制,必
将加速企业管理现代化的步伐,为搞活企业增加新的动力。
一、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概念、 形成和特点
经济责任制就是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为原
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责、权、利紧密结合为特征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责任
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企业经营责任制,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二是企
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 企业经营责任制是实行企业内部经济
责任制的前提,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实行企业经营责任制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
的工业企业经济责任制体系。
经济责任制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过程的产物,是1979年以来国家对企业扩大自主权的继
续和发展。 它一方面受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启发,另一方面是工业企业本身长期实行各种责任制和
岗位责任制的发展。
工业企业内部从一般的责任制发展到目前的经济责任制,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民
主改革、组织改革和生产改革,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生产管理、劳动管理和其他管
理,建立了责任制和有关管理制度。
第二个阶段是1961年以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许多工业企业在贯彻执行“调整、充实、巩
固、提高”方针的过程中,按照《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的规定,建立了行政
领导、各种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的责任制,以及工人的岗位责任制。
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的时期。 1978年中央颁布了“工业三十条”,开展
企业整顿,要求企业在建立厂长分工负责制和企业的其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各个方面的专
责制和各级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并强调要建立以岗
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① 本文刊载于《企业管理》1985年第3期,原题《企业经济责任制》,与谢又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