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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共关系的研究( 1989)  189




                    (1 ) 职工、权力、大小相同团体之间的冲突。 在企业里,如生产部门与销售部门;在大学里,如
                院与院、系与系之间,或为争取经费、设备,或为争取职工名额而发生冲突。
                    (2 ) 权力、地位不同的团体之间的冲突。 如管理者与工人、老师与学生因其立场的不同而发生
                冲突。
                    (3 ) 附属团体对抗大团体的冲突。 如少数管理者对组织的管理政策不满而发生冲突。
                    2.解决冲突的方法

                    由于冲突的种类不同,其解决的方法亦不尽相同,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 交涉与谈判。 两个互相冲突的团体彼此提出条件,与对方讨价,或谋求共同解决的方法。

                例如,销售部门的各小单位经由交涉与谈判,适当地分配其销售市场,或劳资双方各提出自己的要
                求,互相调节适应。
                    (2 ) 第三者仲裁。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团体,经由交涉与谈判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以邀请局外
                的第三者或者较高阶层的主管调停处理,如在决策会议上,各代表无法选出一个最佳方案时,可以
                邀请没有参与工作的仲裁委员做决定。

                    (3 ) 吸收合并。 一个大而有力的团体,对于其属内“造反”的小团体,往往采取吸收合并的方
                式,即大团体接受小团体的要求,并使其失去继续存在为理由,终而与大团体完全融合成一体。
                    (4 ) 运用权威或武力。 当以上三种方法都被认为没有效果时,拥有正式权力的团体便利用权
                威,强制对方服从,或较大的团体持其雄厚的力量迫使双方投降,而较小无正式权力的团体便采取
                游击方式侧面攻击,或以不合法的恐吓、勒索的方式对抗之。 运用武力并不能真正解决冲突,但因
                可以收到一时之效,因此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亦常有所见闻。
                    (
                   三)预防团体之间冲突的方法


                    上述团体间的竞争有其好处,因为可以促进团体内部的团结,激发成员的工作动机,但因竞争
                所引起的团体之间的冲突,有碍于整个组织的效率。 因此,如何防止冲突所带来的害处,同时又保
                留竞争的好处,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缓和冲突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必须找出两个团体(或两
                个以上的团体)都能同意的目标;第二,应该建立团体与团体的沟通联系。
                    以下介绍几种具体的方法:
                    1.设立共同的竞争对象

                    例如,将大学里各系球队互相争霸的状况,引导为全校对抗外校的竞赛。 同样地,制造部与销
                售部的冲突,可以引导为全公司同其他公司的竞争。 即把竞争的对象提高到学校与学校、公司与公
                司的地位,以确保校内或公司内的合作。
                    2.订立超级目标

                    拟订一个能够满足各团体的目标,例如,新开发一种生产成本低,又合乎消费者口味的产品,则
                制造部与销售部的冲突可能减少。
                    3.安排各团体互相来往的机会

                    在工作的程序上,或娱乐活动中,安排各团体的交流,亦可以利用工作轮换训练方法,增加沟通
                的机会,增进彼此间的了解。
                    4.避免形成争胜负的情况

                    例如,不要以单位奖励制度激励职工,而应以全体利润分享的方法激励之,此外,增加储蓄资

                源,亦可以减少各部门因争夺资源而发生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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