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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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等三方面内容的工作汇报,并按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做专项汇


                   报,符合干部留职条件的,根据职务按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审批后,

                   撤销处分。不符合干部留职条件的,则对其按岗位调整、降职、免职、


                   辞退等方式处理。

                         (四)停职


                         干部停职是指当发生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制

                   度、损害公司利益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情况时,根据职务按管理权


                   限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暂时停止该干部行使职权的工作安排。

                         (五)降职


                         干部降职是指干部的职务由较高职级向较低职级变动,干部有下

                   列情形之一,根据职务按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应当予以


                   降职:

                         1.考核周期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且经审议通过需要降职的。


                         2.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应予降职使用

                   的。


                         3.监管部门建议或要求降职的。

                         4.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应予降职的。


                         被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晋

                   升资格的,可按照干部晋升程序重新提拔任用。


                         (六)免职

                         干部免职是指因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职务按管理权限报上


                   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当免去原任职务:

                         1.在考核周期内评定绩效等级“不合格”的,工作绩效低下,或


                   在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不称职的,或民主考评反映较差,不适合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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