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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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原职务的。


                         2.拒不服从公司岗位调整决定的。

                         3.因调动、晋升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的。


                         4.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5.监管部门建议或要求免职的。


                         6.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应予免职的。

                         7.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被判拘役或刑罚的。


                         (七)辞职

                         干部辞职分为个人原因辞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期满终止、客


                   观情况解除、辞退等情况,干部辞职须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

                   定。干部辞职后经公司考察后允许二次入司的,须入职三个月后符合


                   干部任职资格方可正式发文任职。

                   八、干部的公开竞聘


                         为丰富公司招聘及人才发展渠道,部分空缺职位将采取公开竞聘

                   的方式进行干部选拔,公开竞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竞聘实施方案


                   并在 OA 发布,按照竞聘流程,进行招募选拔工作。

                   九、干部的回避规定


                         干部回避是指干部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未经公司允许涉

                   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亲属事宜时须回避,包括任职回避、


                   产业回避、管理回避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严禁干部安排其亲属在同一部门或分子公司担任有上下级


                   关系的管理职务。

                         (二)严禁干部安排亲属在同一部门或分子公司的稽核审计、人


                   力资源、财务管理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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