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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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電腦程式完全是語法操作。

                       2.  心靈具有語意內容。

                       3.  語法操作不是產生語意內容之充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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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電腦程式不是心靈。(李浩然,2000)



                          然後他也繼而提出一個有關物理學的發光房論證:

                        1.電子和磁力現象是力。


                        2.光波的本質是發光﹝耀度﹞。

                        3.力本身不能構成耀度的充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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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電子和磁力現象不足以構成光的充份條件。(李浩然,2000)



                           這個發光房的背後有一個物理學背景,根據詹姆斯·克拉克·馬克士威


                   (James Clerk Maxwell)的電磁學理論,電磁波就等同於光波,光波就等同於發亮,

                   今天有一個人在黑房間裡面用通電的磁鐵上下震動,按照電磁理論就會出現電磁

                   波,繼而,黑房裏面應該會出現光,然而實際上無論黑房內的人無論怎麼努力都


                   不會發光。



                          丘奇蘭德提出來是想反擊中文房論證的第三個前提,由於希爾勒的中文房

                   結論幾乎來自於前提三,也就是語法操作不能夠產生語意,也就不能夠產生心靈,


                   也因此程式無論如何進行語法操作始終都不能產生心靈 , 回過頭來看發光房,這

                   樣一個類比中文房的論證導致一個違背電磁學理論的結論:電力和磁力產生的電

                   磁波卻不會發光,丘奇蘭德因此說明,希爾勒只是在直覺上推論出語法操作不能


                   產生語意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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