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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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間宗教祭拜祖先的意義



                          祭祖的禮儀,基本上包含了倫理性意義和宗教性意義。



                                                  第一節  倫理性意義


                          台灣民間祖先崇拜的倫理意義,顯然來自儒家的影響。《論語》<為政篇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祭祖即生之孝的延續,深具

                   「慎終追遠」(論語學而篇)的倫理意義。《中庸》<第十九章>:「事死如事生,

                   是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這樣的思想加深了祭祖的重要性,因為對祖先的祭祀


                   行為,代表著祖先生命的繼續存在。

                          就「祭祖」的社會功能而言,此一祭祀行為係敦睦親族,結合成宗法群體

                   的行為,其具體表現即「祖祠」的設置。傳統家庭以男人為核心,只有男人才能


                   延續一家一族的「香爐耳」,一個家庭如果沒有「出丁」(生下男孩),就有斷絕

                   祖先血脈的危機。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離婁篇)就是指此而言。                                               24


                   簡單來說,儒教將傳統民間信仰的「祖先崇拜」賦予倫理意義,即是將祭祀亡靈

                   的行為提升為「慎終追遠」的層次。儒教的「孝道」成為宗教化倫理之後,「祭

                   祖」的行為便是子孫對於已逝公媽有孝之表現。一般人便以祭祀祖靈的行為當作


                   倫理道德修養的手段,家中供奉「公媽牌」或「神主牌」以祭祀祖靈,視其為「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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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追遠」之孝道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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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先崇拜」是屬於「亡靈崇拜」的一種,依台灣民間信仰傳統之見解,




                   24   董芳苑,《信仰與習俗》同上,167。

                   25   董芳苑,《探討台灣民間信仰》同上,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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