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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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為「鬼」,受到子孫供奉的祖靈為「善鬼」,能庇蔭子孫,使家道繁榮;子孫
忽略供奉的祖靈會變成「餓鬼」以至無嗣之「孤魂」,他們危害人畜並作祟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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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無嗣而沒有資格成為祖先的死者而言,他的喪禮只是處理其屍體
的儀式,並不能使他成為家族祖先。墳墓只是屍體的住所,在家庭中接受永久祭
祀的神主(牌位)才是祖先神靈之所在。對死者舉行祭祀的意義是「宣告」生人
與死者的社會關係,子嗣與祖先的「關係」之具體行為就是「祭祀」,而且最好
是定期並持續的舉行祭祀。
祭祀的具體對象是神主或公媽牌,而香爐(及其中的香灰)是其象徵物。
祖先的墳墓雖然也受到祭拜,但是墳墓不置香爐,也沒有香火傳承和分和的關係。
在宗祠、家廟或家廳中永受子孫祭祀者為「香火不絕」;分家時有「分香」的儀
式;移動香爐稱「出火」;安置祖先神主及香爐稱「安香」;這些行事項目都是重
大事件,所以都要擇吉日而行,以示慎重。家宅遷移時,擇吉時是以安香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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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準,由此可見,祖先香火為家族中心之觀念,至今仍為民間所信守不渝。
26 董芳苑,<從宗教神學看祭祖問題—論拜公媽>同上,69-70。
27 呂理政,同上,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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