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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

房屋的使用权是出卖一定期限的。买者只是在期满时才真正取得了
商品的使用价值。因而他先购买商品,后对商品支付。一个商品占有
者出售他现有的商品,而另一个商晶占有者却只是作为货币的代表
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来购买这种商晶。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
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在这里起了

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 (96)

       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角色在这里是从简单商品流通中产生的。简
单商品流通形式的改变,在卖者和买者身上打上了这两个新烙印。最
初,同卖者和买者的角色一样,这也是暂时的和由同一些流通当事人
交替扮演的角色。但是,现在这种对立一开始就不是那样愉快,并且

能够更牢固地结晶起来。 (97) 而这两种角色还可以不依赖商品流通

而出现。例如,古代世界的阶级斗争主要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
斗争的形式进行的 s 在罗马,这种斗争以负债平民的破产,沦为奴隶
而告终。在中世纪,这种斗争以负债封建主的破产,他们的政治权力
随着它的经济基础一起丧失而告终。但是在这里,货币形式一一债权
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具有货币关系的形式一一所反映的不过是更深刻
的经济生活条件的对抗。

       现在我们回到商品流通领域来。等价物一-商晶和货币一一不
再同时出现在卖的过程的两极上。现在,第一,货币在决定所卖商品

       (96) 路德把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和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区别开来。"由于
商利贷你使我两头受损失:这里我不能支付,那里我不能购买。"(马丁·路德《给
牧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对商利贷))1 540年维滕贝格版)

       (97) 下面一点可以说明 18 世纪初期英国商人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
系 u 英国商人中间盛行的那种残酷精神,是在任何其他社会和世界上任何其
他国家所看不到的。" (((论信贷和破产法 ))1707 年伦敦版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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