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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建議,政府應主動出擊,建立食品風險潛勢分析技術,以達到預警的效果。
                   風險潛勢分析是一門成熟的技術,已經廣泛用於核電廠、飛安、金融、政策等

                   複雜決策領域,但在食品安全的應用並不多見。依現行法令,食品、經濟、農
                   業、環保部門必須例行監測許多資料,包括:農委會產地監測與田間試驗、食

                   藥署後市檢視及總膳食調查、經濟部進出口資料、內政部邊境檢查資料、環保
                   署廢食品流向申報資料等,但這些寶貴資料鮮少跨部門流通使用,進行事件導

                   向系統分析。

                        目前行政院推動的跨部會食品雲工作甚佳,應加速推動。但是,食品雲不

                   能僅是一些資料庫,必須根據事件需要,以汙染物及食品種類,或以質量流與
                   現金流,建立各種演算法,產生各類風險潛勢分析圖與指標。更重要的事,要

                   主動藉由系統壓力測試,逐漸提昇系統的預測能力,作為制度設計與調整的參
                   考。

                        筆 者 進 一 步 建 議 , 參 考 美 國 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CFSAN,  食品安全與應用營養中心)將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管理部門
                   提昇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增加人力與預算,權責包括:食品雲建置、風險潛

                   勢預測、民眾檢舉處理、檢調蒐證支援、健康風險評估、民眾溝通說帖、食安
                   制度研擬等,作為食安管理工作的整合中心,扮演主動出擊的角色。

                   資料來源:江,2014。

                   第四節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為風險分析過程中的核心科學步驟,說明於通用風險管理架構

                   (RMF)(圖 1-3)中風險評估應扮演的角色。WHO 的會員國必須簽署 SPS Agreement,
                   認同以國際社群或相當之風險評估規範,執行風險評估,達到 ALOP 之食品安全

                   保護,但有時訴訟的判例也會被考量,因此,具有良好科學基礎的科學評估即格
                   外重要,本節參考 Food safety risk analysis – A guide for national food safety

                   authorities 技術文件第 3 章(FAO/WHO, 2006a)。

                   4-1  評估風險之科學方式

                        風險評估係以科學及四個步驟的結構方式進行,以下闡述其科學評估的四種

                   特徵。風險文案:在決定使用任何風險評估方法之前,應先考量文案中是否已有
                   案例可供參考。例如,近年來於瑞典發現高溫烹調澱粉食品,會產生丙稀醯胺

                   (acrylamide),造成實驗動物致癌,各國即根據此一風險文案,調降商用食品烹調
                   溫度,而不須執行正式的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分為四大步驟:危害辨識、危害特徵描述、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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