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台電台南區處-參獎申請書_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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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績效 構面一 基礎服務 貳 6
(一)服務一致及正確
1.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情形
(一)服務一致及正確
1. 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情形
(1) 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比率
針對例行常辦用電申請共44項均訂定標準作業流程(SOP)並整理
成冊,以確保每位第一線服務人員都能熟悉最新業務內容,避免
服務品質出現落差,SOP訂定比率已達100%,如表2-1。
(2) 持續檢討情形
每季由服務中心定期檢討資料更新狀況,再送交主管複核。106年
度由於代繳申請作業流程另有更新,針對該項目重新修訂標準作業
流程,其餘43項則未有變動,修訂比率為2.3%。
表2-1 申辦業務項目SOP訂定比率及更新表
綜合業務項目 SOP訂定比率 檢討修訂比率 更新情形
例行常辦用電 100% 2.3% 106 年度
申請 (44項)
(註)106年度檢討修訂1項,比率為1/44。
2. 服務及時性
本公司在供電流程方面共分為6個階段,如圖2-1。以「速送速辦,
安全至上」為原則保障申請人權益,本處在告知催辦與進度管控
方面均建立標準作業方式。
供電流程 現勘設計 費用查定 檢驗送電
受 繳 施
1 理 2 3 4 費 5 工 6 完成
圖2-1 本處供電流程圖
(1)告知催辦-各式協助改善事項通知單
本公司備有無法設計須改善、催請繳費、無法施工須改善以及催請
報竣工四類通知單,遇申辦進度受阻時,將郵寄通知申請人並敘明
延誤原因,請其協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