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台電台南區處-參獎申請書_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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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績效  構面一 基礎服務                    貳    6

                                                                                          (一)服務一致及正確
                                                                                       1.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情形

                                              (一)服務一致及正確


                 1. 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情形


                  (1) 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比率

                     針對例行常辦用電申請共44項均訂定標準作業流程(SOP)並整理

                     成冊,以確保每位第一線服務人員都能熟悉最新業務內容,避免

                     服務品質出現落差,SOP訂定比率已達100%,如表2-1。

                 (2) 持續檢討情形

                    每季由服務中心定期檢討資料更新狀況,再送交主管複核。106年

                    度由於代繳申請作業流程另有更新,針對該項目重新修訂標準作業

                    流程,其餘43項則未有變動,修訂比率為2.3%。


                                        表2-1  申辦業務項目SOP訂定比率及更新表


                              綜合業務項目     SOP訂定比率     檢討修訂比率    更新情形

                              例行常辦用電                100%            2.3%          106 年度
                               申請 (44項)

                              (註)106年度檢討修訂1項,比率為1/44。



                 2. 服務及時性

                    本公司在供電流程方面共分為6個階段,如圖2-1。以「速送速辦,

                    安全至上」為原則保障申請人權益,本處在告知催辦與進度管控

                    方面均建立標準作業方式。

                                供電流程              現勘設計    費用查定                     檢驗送電
                                          受                        繳       施

                                       1     理  2     3        4   費   5   工   6       完成




                                                   圖2-1  本處供電流程圖


                                      (1)告知催辦-各式協助改善事項通知單


                     本公司備有無法設計須改善、催請繳費、無法施工須改善以及催請

                     報竣工四類通知單,遇申辦進度受阻時,將郵寄通知申請人並敘明

                     延誤原因,請其協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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