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长城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合规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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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部资料 严禁外外传
第三章 研报业业务相相关的法法规制制度
《发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告暂行规规定》
第一条为为了规范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资咨询机机构发布证证券研究报报告
行为为,保护投投资者合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券市场秩序序,依据《《证券法》》、
《证证券公司监监督管理理条例》、《《证券、期期货投资咨咨询管理暂暂行办法》》,
制定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本规定所称称发布证券券研究报告告,是证证券投资咨咨询业务的的一
种基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公司、证券券投资咨咨询机构对对证券及证证券相关产产品
的价价值、市场场走势或者者相关影影响因素进进行分析,,形成证券券估值、投投资
评级级等投资分分析意见见,制作证证券研究报报告,并向向客户发布布的行为。。
证券研究究报告主要要包括涉及及证券及证证券相关关产品的价价值分析报报告、
行业业研究报告告、投资策策略报告告等。证券券研究报告告可以采用用书面或者者电
子文文件形式。。
第三条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资咨询机构构发布证证券研究报报告,应当当遵
守法法律、行政政法规和和本规定,,遵循独立立、客观、、公平、审审慎原则,,有
效防防范利益冲冲突,公平平对待发发布对象,,禁止传播播虚假、不不实、误导导性
信息息,禁止从从事或者者参与内幕幕交易、操操纵证券市市场活动。。
第四条中中国证监会会及其派出出机构依法法对证券券公司、证证券投资咨咨询
机构构发布证券券研究报报告行为实实行监督管管理。
中国证券券业协会对对证券公司司、证券投投资咨询询机构发布布证券研究究报
告行行为实行自自律管理理,并依据据有关法律律、行政法法规和本规规定,制定定相
应的的执业规范范和行为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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