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創新與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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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況愈下的死亡螺旋。哈特與摩爾擴大後的理論,重點在於把契約當成參考點,這個新
觀點強調契約關係需要某種機制,以持續讓期望保持一致(或是更新參考點),因為隨
著時間過去,總是會出現預料之外的事件,需求也會變動。
新方法
訂立雙方都有利益的正式關係契約
就在哈特與摩爾從經濟學觀點檢視契約問題之時,美國田納西大學(University of
Tennessee)的研究人員(包括本文另外兩位作者)也與企業合作研擬新方法,以建立更
健全、更可長可久的合作伙伴關係。他們的努力,催生這套建立正式關係契約的「既得
法」(vested methodology),這個流程可以建立「我們能得到什麼」的合作伙伴關係思
維(這方法稱為「既得」,是因為各方對彼此的成功都有既得利益)。這種企業是在法
律上可強制執行的書面契約(因此我們稱它為「正式」),其中包括許多傳統契約的元
素,但也納入一些建立關係的元素,例如,共同的願景、指導原則和強大的治理結構,
以維持簽約各方的預期和利益調和一致。
當然,仰賴簽約方做出互利選擇的關係契約,並不是新事物。非正式「握手」協議的好
處,數十年來都有人在研究和提倡;法律學者史都華.麥考雷(Stewart Macaulay)及伊
恩.麥尼爾(Ian Macneil),都是 1960 年代的早期倡議人士。日本的「經連會」就是一
種關係契約:買方與供應商形成緊密的關係,而且買方通常擁有供應商的股權〔見〈豐
田打造共榮新關係〉(“The New, Improved Keiretsu,” HBR, September 2013;全球繁體中
文版同步刊登)〕。
或許並不令人意外的是,大部分企業(尤其還有它們的法律顧問)對非正式的握手之約
都覺得不放心,尤其是攸關重大利害的情況。其實,許多企業現在相信,即使是備受讚
譽、包括豐田(Toyota)和日產(Nissan)在內的企業都成功運用的經連會模式,也會鎖
住資本,限制彈性。正式關係契約能彌補這些不足。
戴爾與聯邦快遞走到破局點時,選擇放棄既有的訂定契約流程,制定了正式關係契約,
明訂雙方想要的結果,並在界定了營運、管理和高階主管層級的關係管理流程。在頭兩
年,戴爾和聯邦快遞得以降低 42%的成本、67%的廢料,零組件每百萬件瑕疪率也降到
空前低的水準。這兩家公司現在都認為,這種訂約方法是最佳實務,並把它應用在其他
關係上。
到目前為止,有 57 家企業採用了既得法(本文作者佛萊德林格與維塔賽克曾擔任其中許
多專案的顧問,包括幾家在本文提及的公司)。我們並沒有追蹤所有那些企業的情況,
但許多企業告訴我們,他們與合作伙伴都很滿意這套方法,並提到一些好處,像是節省
成本、獲利提升、服務水準提高、關係改善等。
實務應用
五步驟流程,打造契約雙方雙贏局面
在進入正式關係契約流程之前,企業必須判斷自身是否適合這種做法。有些關係實際上
屬於交易性質,只需要傳統契約,例如,涉及大宗商品與服務的採購。但許多組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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