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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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绩效分数低于 92 分,乘以绩效工资同时,另一次性减发绩效 200 元,绩

                   效分数高于 105 分,乘以绩效工资同时,一次性奖励绩效 200 元;
                        5、每迟到一次扣 1 分,超过 4 次的迟到扣除当月全勤奖,事假扣除相应工

                   资同时,每事假一天扣 1.5 分,超过 2 天的事假扣除当月全勤奖。

                        6、病假不扣绩效分数,病假 5 天以上,扣除相应工资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工

                   资。
                        7、事假之和累计超过 10 天/月者,病假之和累计超过 15 天/月者,在扣除

                   假期工资的同时取消对应当月绩效奖金。

                        8、试用期人员不参加绩效评分。

                        9、人力资源部每月 3 号之前将“绩效考评表”发放至员工手中,员工自评
                   后依次交至上级领导及二级领导处评分,评分结束后,上级领导需和被考评人进

                   行绩效谈话并记录考评表中,被考评人在 8 号前归还至人力资源部,超过一天人

                   力资源部有权对迟交人员扣 1 分,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10、绩效考核总分 1 次低于 70 分,说明被考评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对
                   其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薪;如绩效考核总分连续 2 次低于 70 分,说明被考评

                   人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1、全年平均绩效分数作为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依据。

                        二、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目的在于上级领导对下属的工作

                   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达到个人目标与团队目标

                   统一的目的,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当与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加强

                   双向沟通。
                        考核面谈沟通应做到:

                        1、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

                        2、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3、讨论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绩效改进和培训计划。
                        三、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绩效考核标准时,经考核人

                   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考核结束后,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较大的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评定。
                        四、考核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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