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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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探討了「存有」,也有概述人類存在與不存在的概念。
第三節 「道」之導論
「道」為何?道法自然,此自然非現今意義之大自然,而是「自然而然」,
「道」雖是生長萬物的,卻是無目的、無意識的,它「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
而不宰」即不把萬物占為己有、不誇耀自己的功勞、不主宰和支配萬物,而是聽
任萬物自然而然發展著。道德經中的論述非「可道」、「可名」,而是「常道」、「常
名」,即自然長生之道和自然常在之名,順應自然的變化,自然的邏輯,來認識
由道所生的事物。
道是不能言說不能形容的道,若能以文字或言語描述的道就不能稱之為道,
也就不是真實、永恆之道了;許慎《說文解字》:「道,所形道也。從辵部,
一達謂之道。」這是說一路直達而沒有阻礙的就是道;在《道德經》中的
道都是指天道。其中大約有七種意義:一、真常;二、創生;三、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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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瀰漫、遍布;五、規律;六、準則;七、自然。
而道的本意為道路,後延伸為道理、規則及方法,用以表達事物的規律性,
個人認為「道」與西方追求的「真理」性質有點像,同是至高無上的,值得追尋
的,但「道」比「真理」更難達到,更難想像及尋找,因為「道」不只代表人們
心中最高的真理價值,還包含了萬事萬物,對我來說真理比較像是某個特別事物
最高的理性思考對象,而道更像是涵括了整個宇宙任何一件事物,即使是一個小
到無法以肉眼辨別的黑點,都有其「道」的概念,因而它不只提供了事物的方法、
規範,也為抽象的概念做了解釋。
老子認為『道』在層次、時序上都先於任何東西,它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
制,不會因它物的生滅變化而有所影響,從這些角度來看,『道』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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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道”概念研究》,馬強撰,私立輔仁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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