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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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例外狀態中事實被轉化違法的說法已被有力的指出(「緊急狀況是
一個事實狀態;然而,如法諺貼切地說道,法自事實而生[law arises from
fact]」[Arangio-Ruiz; ed. 1972, 528]),那麼相反的說法也可以成立。亦即,
一個逆向的運動也在例外狀態中作用,透過它,法在事實之中被懸置和刪
除。在任何情況中,重點都是產生了一個在其之上事實(factum)與法(ius)
彼此褪隱的無可決定門檻。(Agamben,2010,105-106)
所以無論是革命或是例外狀態,由於必要性的界定處於一個法與事實之間
,導致當人民發起革命或主權者決定進入例外狀態時,這個「決斷」都必然是主
觀的,它無法以一個法的形式呈現,因為它必須考量到事實,且在那些試圖將例
外狀態融入法秩序中的法學家來說,必要性無論如何都需要一個主觀性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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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在維持我們日常生活的法規範(la legge) 中,有一個被稱之為必
要狀態的漏洞,我們透過行政權的擴張來彌補這個漏洞。這個透過行政權填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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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漏洞的概念來自於法的概念(il diritto) 是不允許法是有漏洞的,與法規範
不同,法的概念是抽象的,其象徵著整個法領域。這個漏洞並不是為了要使法秩
序崩壞而產生,它是為了使法秩序更加完善而產生的一個虛擬的漏洞 , 為了確保
法律能夠適用。所以這個漏洞其實是位在規範與適用之間,漏洞在這裡意味著法
的規範與適用之間的連結並不是堅固的,阿甘本形容其為「斷裂的」,當這之間
出現了必要狀態法的規範就會與適用分離(因為法在此時不適用),所以才需要
例外狀態來彌補這個漏洞。這樣例外狀態就會創造出一個空間是法律仍舊存在,
只是適用性被懸置了。
73 參考於(Agamben,2010,102)
74 參考於(Agamben,2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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