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7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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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274   台灣版「連結大學型退休學舍」







                     如肯道爾模式),例如建商 / 土地擁有者可以用這種方

                     式找學校合作。

                 (2) 學校以法人身份入股、成立公司,由該公司管理

                     UBRC,UBRC 將營收回捐予公司時,公司分紅可以回

                     饋予學校。

              2. 平行夥伴關係可進一步細分為四類:

                 (1) 只有服務項目合作:學校與社區為專案式的合作關係,

                     合作內容也是逐案處理,例如,可能學校某個科系自行

                     找社區洽談建教合作,也可能是學校與社區洽談整體性

                     的共同服務採購。

                 (2) 學校與 UBRC 交叉持股:學校邀請相關產業負責人成立

                     公司來承攬 UBRC 營運,學校入股該公司,且讓該企業

                     負責人在學校董事會享有席次,可以培養未來產業需要

                     的人材,這種做法類似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辦理「產業

                     學院」的概念,以合作企業具體的技術人力需求為起點,

                     由企業與學校共同來規劃實作課程及現場實務實習,以

                     學程的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就業實務訓練,使其結業後能

                     為合作企業所用。這樣的「契合式人才培育專班」學程

                     將有助於學業與就業無縫接軌,幫助企業找到其所需人

                     才。台北醫學大學運用這種經營方式做了很多相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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